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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看见这种情况,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房”,现场一位姓许的业主向记者介绍自己的经历:“19年填表申请的时候说了房屋面积125平方,建房补助资金5万,自筹金额15万。等到23年交房时,又让我补交10万元房费。这是移民搬迁房又不是商品房,我就一直没交,中途一直和相关部门反映。但也有和我情况相似补交房款入住的,这里面好多人没办法,面临结婚、住房等问题,还有贷款补交房款的了。我还听说里面有些住户只需要交纳4000-4万不等就能领到房号。去年相关人员因为该情况被调查处理了。”
12月28日下午,对于该小区内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记者联系了建设单位西乡县城南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勇告诉记者:昨天(12月27日)发现群众反映该问题后,于今天早上安排办事处分管领导和县上住建局、建筑质量安全站的负责人到现场去看了。经过检查评判,反映的情况不是安全问题,那几栋楼是桩基础施工完进行回填,回填后做了散水。属于地基下沉后一个正常的裂缝,这个不属于建筑质量问题。在23年的时候他们也反映过该问题,当时城南办事处会同住建局、设计监理单位检查后,同样问题结论是一样的。
另据秦风网显示,2024年,西乡县城南街道中渡村村委会原主任史某某在协助城南街道办开展中渡移民搬迁四期安置工作过程中,违规向20户搬迁户收取户口管理费,并伙同他人以“转让费”“利息”等名义向48户搬迁户索取好处费。部分搬迁户为获取房源或办理登记,被迫交纳额外费用。该案件经西乡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史某某被开除党籍,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违纪违法资金已全部追交并退还给搬迁户。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处理。